随着2023年1月8日新冠正式恢复“乙类乙管”,各行各业基本都发布新的规定废除或者更新了“乙类甲管”期间的各种工作指南和手册,但是关于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如何做,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出台。今天在这里提出几个具体问题和各位同行探讨。
是否还按目前标准执行?
可否与其他分子检测项目共用
但是随着新冠“乙类乙管”,检测量下降,如果新冠核酸检测还保持过去的单独PCR实验室,实验室的使用显然是不饱和的,而且很少量的新冠核酸检测单独占用一个PCR实验室,检测费用可能连水电费都不能覆盖,很多实验室考虑到运营成本,可能不得不停掉新冠核酸检测。
是否还需要严格的个人三级防护
《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作⼿册(试⾏第⼆版)》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报告时限是必须24小时内出结果,我们查一下新闻就会发现有实验室因为没有达到这个要求被卫健委处罚。有实验室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分子类检测24小时报告时限意味着一年365天,每天的样本都需要随来随做,不能耽搁太长时间,这就需要增加值班班次,需要更多的工作人员。如果样本量不大,还需要额外消耗大量试剂耗材来做阴阳性对照及室内质控,大大提高检测的成本。
新冠降级为“乙类乙管”后,已经是一个普通的乙类传染病,是否还需要如此的严格的报告周期,是值得思考的。
正常的检验类检测项目,室间质评的频次一般是一年2到3次,新冠核酸检测的室间质评由于其特殊性在很多地方都是每月做一次,无论是质控中心还是实验室,都需要投入比其他检测项目更大的精力与成本来做新冠核酸的室间质评。
同样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方面,新冠核酸也受到了“特殊照顾”,除了卫生主管部门,卫监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监等部门都会对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高频次的检查及现场审核。曾有实验室小伙伴开玩笑说过,同一时间接待过三四波检查,检查人员比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多。因为实验室的专业性,很多检查除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要带两到三位专家,如果有检查,各位专家就要放弃自己的手头工作,抽出一到两天甚至更长时间去各个实验室检查,高频次的检查也意味着各位专家需要不停的抽出时间来做这件事,这对专家本身的工作影响也比较大。
新冠降为“乙类乙管”后,是否还需要如此高频次的室间质评及监管检查,个人认为是值得思考的。
总而言之,新冠降为“乙类乙管”后,本质上讲新冠核酸检测和其他乙类传染病的核酸检测并没有两样,其检测工作也应该按照普通的乙类传染病核酸检测来对待。但由于新冠“乙类甲管”了三年多时间,检测工作形成的“惯性”不可能有一个急刹车式的改变,这个时候需要我们的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指南或检测手册,让所有的检测人员能够手足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