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公司"造假",被罚3773万!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CIO在线、IVD体外诊断网 5341 2025-04-05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纸罚单震动IVD行业——江苏立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虚假资料申请二类医疗器械许可,被开出3773万元天价罚单,并面临"3年禁入+10年黑名单"的顶格处罚。

一场跨越十年的"造假风暴"

据处罚决定书(苏药监泰检处字〔2024〕12号)披露,立峰生物在2016-2018年向原江苏省药监局申请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注册证号:苏械注准20182081539)时,伪造江西某械企产品技术要求(赣械注准2016266**)**作为对比文件,骗取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经核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高达1796.76万元,监管部门最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顶格处罚标准,按货值金额20倍罚款,叠加没收违法所得,总罚没金额达3773.196万元,并撤销涉事产品注册证。企业未来3年内不得申请同类许可,且10年内被禁止受理所有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医疗器械注册"教科书式"判例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直接撤销+顶格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注册资料造假按货值15-30倍罚款;

3年禁入同类申请+10年行业准入限制,彻底斩断企业违规路径。

行业警示:合规成本远低于违法代价

立峰生物公司通过伪造竞品技术文档缩短研发周期,存在数据真实性缺失、体系运行记录与注册资料不匹配等致命雷区。本次处罚金额(3773万)已远超一般IVD企业年均净利润,印证了监管部门"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的执法导向。

所以各大IVD公司应保证注册资料真实性,建立内部"数据溯源链",确保每项数据可追溯原始记录;严禁未经授权引用竞品技术文档,建立外部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时跟踪监管动态,参考NMPA《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等新规迭代内控体系。

随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行业禁入"年限从10年延长至终身,未来械企的每一份注册资料,都将是决定生死的"信用护照"。

声明:本微信号注明来源的稿件均为转载,仅用于分享,不代表平台立场,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尽快联系我们,我们第一时间更正,谢谢!

内容来源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CIO在线、IVD体外诊断网

图片来源 | veer、ibaotu

排版 | jinbao

审校 | 金宝


反对 0 收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