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入职暗查乙肝 催生"代检"机构

新华网  4153 2012-04-16

尽管我国已经规定,在入学、就业体检中禁止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但不少单位仍在暗地里进行。对体检的恐惧甚至将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逼上了灰色的“代检”之路。

新华网讯 “我好想读书,可我不知道能不能过这道槛儿。”今年20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小辉(化名)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小辉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今年他报考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已经进入复试,接下来就是小辉非常恐惧的一个环节体检。

考上研究生面临体检门槛

小辉在3岁时被检查出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从此他心中有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除了家人和少数的亲戚知道这个秘密外,哪怕是最亲密的朋友,小辉也不敢跟他们提及。

大学期间,小辉学习很用功,各门成绩也很好,但他对未来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未来,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乙肝歧视现象,使得小辉的就业前景很不乐观。为此,小辉总自嘲“毕业就是失业”。他决定考研(微博)。经过紧张的复习,小辉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了报考学校的分数线,并顺利地通过了复试。

接下来,学校要进行体检了,这让小辉一下子紧张起来。

小辉看到该校硕士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第四条写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因为担心招生这个“体检要求”里是不是要淘汰乙肝病毒携带者,小辉特意电话咨询了该校研究生招生办负责人。

“当我问体检要求具体是什么时,研招办的人马上说‘比如拒录乙肝’,我问包不包括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携带者,研招办的人吞吞吐吐地说‘应该包括’。”小辉一听完这话,冷汗就下来了。

因为担心体检终结自己的求学之路,小辉连续几夜失眠,体重也下降了不少,“我妈妈才45岁,现在都愁白了头”。

体检查乙肝由明转暗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小辉报考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办。招生办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的一切体检工作都会“按照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对于是否会拒录乙肝携带者,该工作人员表示会按有关规定进行。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国务院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但小辉依旧表示了担忧:“要是医院偷偷查怎么办?”

小辉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被称为“乙肝斗士”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告诉记者,在入职体检中,很多公司和医院都达成了默契,将乙肝体检结果反馈给公司,而不给体检者,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有些医院和体检机构为了追求体检带来的利益,虽然明面上不能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但是可以暗地里查,”雷闯解释道,体检一般需要抽血,医院将血液分成几份,拿其中一份用来检测乙肝项目,检测的结果直接反馈给公司,而体检者本人则不知道。

雷闯说,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之下,公司或者学校一般不会以体检者是乙肝携带者的理由拒绝录取,而是以其他理由拒录,“这样维起权来就很麻烦”。

在《通知》实施一年之后,有公益机构发布了《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调查的180家国有企业中,有110家企业明确表示入职体检时要“检测乙肝项目”,所占比例高达61.1%,只有42家企业表示入职体检时“不会检测乙肝项目”,占调查总数的23.3%。超过六成的国有企业在入职体检时仍然违规检测乙肝项目,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依然没有保障。

“我们不仅要考虑到事后维权,需要去主动预防这类的歧视,”雷闯说道,为了保障乙肝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各类机构不应该违法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只有不查,乙肝携带者的隐私得到保护,才能避免歧视。”

“虽然我国关于防止乙肝歧视的规定已经很多,但执行上仍不尽人意。”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黄溢智说,“相关单位偷查乙肝的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小,这导致偷查乙肝的事件屡禁不止。”

代检背后的利益与无奈

在目前国内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上,乙肝病毒携带者交流自己在就业中所遭遇的各种歧视。“肝胆相照”自2003年起发起并推动了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反歧视维权运动,被誉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精神家园”,这也是小辉唯一可以倾诉的地方。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论坛上发现,有些携带者为了顺利入学和升职,防止体检中“暗查乙肝项目”,选择了一条灰色路径“代检”。

记者以“代检”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后,发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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