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标本保存及运送要求
血液标本保存及运送
血液标本的保存要求
1. 采血后应将标本管直立、静置、避免振荡、摔落。
2. 标本应保存于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防止如胆红素、尿酸等因光照射分解而含量降低。
3. 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如生化免疫项目,标本离心后不要开盖,2-8℃保存,减少温度对标本的影响;而血常规、脑脊液培养标本等室温放置。
4. 特定项目的血液标本需低温保存,如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生长素(GH)、降钙素(CT)、甲状旁腺素(PTH)、胰岛素(INS)、C肽(C-P)等,如不能立即检测,需分离血清置-20℃保存。
血液标本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果一致。
1.. 运送中心工人在各病区指定地点核对标本、检验申请单和标本接收登记本,将标本管竖立到试管架上(注射器贮存标本可以横卧),将试管架放到专用的、密闭无渗漏的标本运输箱内送至检验科标本接收间。急诊标本运送时要与非急诊标本分开,而且要立即送检不得耽误,与检验科接收人员当面交接。
2. 标本运送中要注意防止标本外溢、蒸发和污染,用有盖容器采集、运送标本。
3. 严格控制温度,如脑脊液标本要注意保温,不可冷藏和冰冻。
4.. 运输过程中对于所有感染性物质(包括血液)的溢出物,可采用以下清除程序:
1) 戴好手套
2) 用布或纸巾覆盖被吸收溢出物。
3) 向布或纸巾上倾倒消毒剂,包括其周围区(通常可用含氯消毒剂)
4) 使用消毒剂时,从溢出区的外围开始,朝中心进行处理。
5) 经约30分钟后,清除这些物质。如果现场有碎玻璃或其他锐器,则用簸箕或硬质纸板收集并将其存放于防刺穿容器内以待处理。
6) 对溢出区进行清洁和消毒(如有必要,重复第2-5步)
7) 将受污染的材料置于防漏、防刺穿的废弃物处理容器内。
8) 经成功消毒后,向主管机构通报溢出事件,并说明已经完成现场清除污染工作。
6. 定期对运输箱内壁和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血液标本的有效检验时限
1.. 血气分析:必须立即送检ICU,应当在30分钟内完成检验。
2.. 凝血项目、电解质项目、肝功及多数血液酶类生化项目:应尽快送检,应在2小时内完成检验(2-8℃保存情况下4小时内完成检验)。
3.. 血常规项目:应在4小时内完成检验。
4.. 血培养项目:应在采血后立即送检,尽快放入35°C培养箱中;如不能立即送检,室温保存不得超4小时。
5. 多数抗原、抗体的检测项目:全血2-8°C可保存24小时,或分离血清-20°C保存。
6.. 在环境温度超过30℃的条件下,所有标本都应尽快送往检验科。
7. 如果早晨抽血时间太早,至送检时标本已室温放置超过2小时,标本会因细胞代谢、溶血、蒸发等原因造成许多项目的结果偏差,如:钾、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红蛋白、酸性磷酸酶等升高,钠、血糖等降低。
建议:住院病房早晨抽血时间应控制在7:00以后,标本应在8:00左右送至检验科。
标本送出及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病人采集标本到运送中心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检验科及检验科人员接收临床标本,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并且一定要做到认真核对,包括标本来源、标本属性、检查项目、标本采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来源:临床医学检验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