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设立纪委监察,国家医疗反腐大网拉开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8〕12号)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指导医院科学、规范开展章程制定工作,顺利完成章程制定工作目标,我委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工作时参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开展章程制修订工作
请各试点医疗机构在制修订章程时,从历史、现状和本地政策出发,结合医院功能定位、等次、规模和发展等实际情况,兼顾相关规定的有效衔接和内在逻辑,因地制宜地科学使用《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二、有序推动章程试点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要对辖区试点医院的章程制修订、产生和执行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对章程制修订过程和执行层面的错误做法及时纠正,对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并推广,推动章程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认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注重搜集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章程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现章程在医院管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将有关情况随时报送我委。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3日
其中,在章程的第五章第四节“监督机制”中,国家卫健委明确规定要求公立医院设立纪委履行院内的监督责任。
在党纪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保障党的政策方针在医院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医院纪委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医院要设立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建立健全党风行风监督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卫健委规定的监督机制中除了党纪监督还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还要求医院员工必须履行廉洁行医、恪守医德的义务,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督促国家卫健委在开展章程试点工作中,压实公立医院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级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也就是说,未来国家将对各个公立医院的廉洁问题进行严查。医疗反腐工作的严厉程度,将再上一个台阶!
事实上,在此前国家卫健委对于公立医院巡查的过程中,医疗反腐就一直是国家重点查处的对象。
早在1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在巡查的重点中,国家卫健委首先就强调了要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情况。
在2019年开年的第一轮巡视中,医疗反腐工作就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现如今进入年底之后,医疗反腐力度更是不断加大。
此前在联盟的不完全统计中,截止到7月中旬,被查处的三甲医院院长就高达25人,其中不乏声名显赫的专家大佬。
此后,江苏、浙江、广东、安徽等地的反腐风暴更是接连不断。院长、专家、科室主任纷纷落马,一时间引起热议。
作为与医疗行业息息相关的器械耗材企业,国家的医疗反腐行动无疑也是在为我们敲响警钟。在越来越严格的行业监管之下,国家的反腐大网已经拉开。而这个“网”所要“网”的不仅仅是医院、医生,与医疗腐败的相关的企业更是逃脱不了干系。
面临医疗行业紧锣密鼓的反腐行动,“带金销售”、“高回扣”可以说是器械、耗材行业碰都不能碰的“高压线”。要问如何在“风暴”中自处?唯有合规合法才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