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居然还有医院因为核酸检测被罚款,什么原因?
官方发文宣布重罚,包括两家三甲医院
根据通报,小编发现这5家医院被处罚,均是因为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从2022年12月20日24:00起,应执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14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检测价格3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5元/人次的政府指导价。
然而,这5家医院均未在2022年12月20日24:00后进行调价,导致了多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其中,最多一家未按指导价开展了20007人次的核酸检测,收取费用合计320112元,其中40014元属违法所得。
被通报的5家医院中包括了2两家三甲医院,其余也均为二级、三级医院。5家医院共计被没收未清退的违法所得106344元,其中最多的一家被罚了39974元。
卫健委通报,医院科室负责人组织出具虚假证明
日前,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曾查办了一起医院科室负责人组织逃避人员核酸检测的案件。
据浙江卫生监督消息,根据公安部门网监巡查发现移交的案件线索,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查实义乌復元私立医院某科室医务人员为贪图方便,利用该院核酸采样制度的漏洞逃避人员核酸检测,在科室负责人的统一组织安排下,2022年8月27日至10月21日期间,未逐一对科室成员进行采样,而是每日由一名值班人员的重复样本代替其他科室成员样本送检,并出具虚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医务人员由当地公安部门根据参与程度,分别给予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处罚和批评教育。
毋庸置疑的是,该医院用重复样本送检,出具虚假证明期间,在医院任一岗位工作的人,都属于应检尽检重点人群:
医疗机构内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存在高风险暴露的工作人员;急救转运工作人员(每2天检测1次)
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内非隔离病区(房)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急诊科和从事新冠核酸采样检验医务人员(每7天检测1次)
医疗机构内的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含后勤工作人员、护理员等)(每7天检测1次)
而此案件也被浙江省卫健委通报,并列入了2022年度卫生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之中。可见义乌復元私立医院的这一案件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