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O联盟成立 为器官移植行业定规则

健康界 4131 2014-03-21

公益和慈善经不起一丁点质疑。一旦诚信缺失,过去建立的信任关系一夜之间就有可能坍塌,器官捐献和移植也一样。因此,一个科学高效、公平公正的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建设就十分必要,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则是能否坚守善心的关键。

2014年3月20日,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以下简称“OPO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

健康界了解到,该联盟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指导,隶属于中国医院协会。联盟主席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会长黄洁夫;副主席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和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山;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

“一直以来,我国的OPO是松散无序的。我希望能够组织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OPO联盟。”黄洁夫在大会上指出。

他曾告诉健康界,“在OPO联盟的建设中,政府将发挥指导作用,社会团体则发挥主要作用。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的指导下,中国医院协会组织OPO联盟。”

健康界了解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于2011年建立了我国第一个OPO。2013年8月发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要求,捐献器官的获取工作必须由OPO按标准实施。

国内OPO发展刚刚起步,有的医院自建单独的OPO,有的医院则与其他医院共享1个OPO。以广东为例,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何晓顺告诉健康界,“广东有14家医院获得器官移植资质,目前拥有4家OPO。”

按照国际惯例,OPO被赋予获取器官和启动器官分配系统双重职能。以美国为例,OPO与移植医院虽然都参与器官捐献、获取、分配及移植过程,但双方各自独立。同时,两者在业务操作时,须接受非营利性组织“美国器官资源共享网络(UNOS)”监管。

相比之下,中国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由移植医院的移植医生直接参与器官获取。现在虽有变化,但OPO成员大多依然来自移植医院。因为正处于体系建设起步期,黄洁夫也认为,OPO与移植医院完全分离还有一定难度。

不过,OPO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器官获取组织有了行业管理组织,有利于统一管理和行业自律。正如黄洁夫指出,OPO联盟成立后将专注于我国器官获取组织的行业管理,将严格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积极协助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OPO行业准入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OPO资质行业认证,对地方OPO实行业务指导与行业监督,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等。

“OPO联盟的上游是红十字会主导的器官捐献宣传,下游则是器官移植临床服务,OPO联盟起到的是承上启下的作用。”黄洁夫指出。

黄洁夫也透露,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整顿器官移植医院。在上一轮整顿中,器官移植医院从600多家被压缩到169家。“未来,不合格的移植医院要被淘汰,合格的要增加。”在黄洁夫看来,169家确实有点少,未来将会按照标准“大批增加”,可能会增加“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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