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完善,多一道生命保障线

作者:赵峻英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2021-09-10

“危急值”又称“超生命警戒值”即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如果医生能够及时准确得到检验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和治疗,就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会失去抢救时机,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而且,一份及时准确的危急值报告记录也可以作为有力证据,保障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权益。因此建立和执行危急值制度并使其规范化,也ISO15189临床实验室认可及国家等级医院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常规,“危急值”报告一般由检验科医务人员打电话通知临床科室,由护士接听电话、登记,再转告给临床医生。我所在的医院也是如此。

但有时候,在护士这“中转站”也会出问题。

某日,“我”在审核报告单时发现某科室某患者的钾(K+6.68mmol/L,其检验结果已经超过了所在科室设定的危急值范围(K+ >6.5mmol/L)。

遵循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1]“我”立刻电话通知所在科室护士站。也许是“我”周围的环境太嘈杂,也许是当时护士太忙没注意倾听。护士把“钾(K+6.68mmol/L”听成了“钾(K+2.68mmol/L”,而且以“钾(K+2.68mmol/L”汇报给了当班医生。医生当时正在抢救其他病人,来不及查看检验报告便随即下了临时口头医嘱:“口服10%氯化钾10ml”,然后护士就执行了该医嘱......

后来医生查看化验单后,发现患者本来是高钾血症却被错误地当做低钾血症进行了补钾治疗。医生开始找原因,难道是检验人员中途修改了检验报告?还是护士电话里没有听清楚危急值汇报呢?“我”查看危急值报告记录后告诉医生说:“危急值结果钾(K+6.68mmol/L已经通知给了某护士”,护士说:“我听到的危急值结果是钾(K+2.68mmol/L”。虽然原因不在我,但在传达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没有达到危急值报告的目的,“我”也有一定责任。

所幸患者无大碍。

后来,检验科主任与临床科室、医务科开了一个座谈会,说明了危急值报告的重要性,广泛听取临床医生的建议,完善“危急值”报告制度。向院领导建议,检验科在向临床汇报危急值时必须大声清楚地说出患者的姓名、住院号、床号、危急值项目及具体数值、危急值报告时间,并要求接听电话护士复述以上内容。如果发现护士听错了立即给予纠正。同时,双方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留下电话双方的姓名,以备必要时查询。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类似问题。

参考文献

[1]叶应妩,王毓三,申子瑜.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3版.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1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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