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再出手:肿瘤标志物检测价格下调!
2024年11月1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
对糖类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等10个检验项目进行目标价格治理。(与安徽省27省肿标集采中肿标项目重合)
并要求各省于11月30日前发文落实第二批价格规范治理工作。于2025年1月1日前执行新的价格水平。
通知原文
内容来源 | 检验科资料
图片来源 | veer、ibaotu
排版 | jinbao
审校 | 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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