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违规负面清单发布!将影响这些检验项目的开单量
以下为潜在开单受影响项目:
1. 甲胎蛋白(AFP) 2. 癌胚抗原(CEA) 3. 糖类抗原(CA系列,如CA125、CA19-9等) 4. C反应蛋白(CRP) 5. 超敏C反应蛋白(hs-CRP) 6. B型钠尿肽(BNP) 7. N端-B型钠尿肽前体(NT-proBNP) 8. 血清总蛋白 9. 血清白蛋白 10.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11. 糖化血红蛋白(HbA1c) 12. 血清载脂蛋白AI 13. 血清载脂蛋白B 14. 血清胱抑素 15. 粪寄生虫镜检试剂 16.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TP-Ab) 17.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TRUST) 18. 电解质检测套餐(镁、钙、无机磷测定) 19. 血栓弹力图试验(TEG)试剂 20. 血清α-L-岩藻糖苷酶 21.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22. β2微球蛋白 23. 肌红蛋白 24. 白介素测定(如IL-6、IL-8等) 25. 干扰素测定(如IFN-γ) 26. 肿瘤坏死因子(TNF-α) 27. 间接胆红素试剂(通过计算而非直接检测) 28. 钠、钾、铁、钙测定(电极法串换为干化学法) 29. 葡萄糖测定(酶法串换为干化学法)
30. 血清肌钙蛋白T、肌钙蛋白Ⅰ(免疫学法串换为化学发光法)
2月21日,云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第三批)的通知,这是自吉林,广西之后,云南省发布的第三批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
2025年2月,广西省发布了医保基金典型问题清单,其中检验部分35项:2025年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继续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6个领域,
2月10日,吉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关于修订《吉林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医疗保障局结合国家医保局下发的9个领域典型问题清单,对《吉林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负面清单》进行了修订。
此次云南发布的清单,加上吉林和广西的两次文件,基本上涵盖了医疗机构所有负面清单问题,对于医保飞检常态化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对常见的负面清单规避,在自查自纠阶段,彻查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检验科操作人员,要对负面清单涉及的内容要非常清晰,在日常工作中规避掉,这样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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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IVD从业者网
排版 | jinbao
审校 | 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