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细胞计数标准操作程序

检验视界网 4316 2011-01-21

  一.目的:规范白细胞计数标准操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手工白细胞计数

  三.支持性文件: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

  四.原理:血液经稀酸稀释后,成熟红细胞全部被溶解,注入汁数池后,在显微镜下计数白细胞。

  五.仪器:OLYMPUS显微镜、血球计数板

  六.试剂:冰醋酸2ml,蒸馏水98ml, 10g/L亚甲蓝溶液3滴,混匀过滤后备用。

  七.样本要求:静脉采血使用EDTA-K2抗凝。毛细血管采血应擦去第一滴血,以免混入组织液影响结果。标本采集完成放置5-10分钟后测定。

  八.操作步骤:

  1.小试管1支,加白细胞稀释液0.38ml。

  2.用微量吸管准确吸取末梢血20?l,擦去管尖外部余血,将吸管插入小试管中稀释液的底部,轻轻将血放出,并吸取上层清液,清洗吸管二次,混匀。

  3.充池,静置2~3min,待白细胞下沉。

  4.用低倍镜计数四角4个大方格内的白细胞数。

  5.计 算

  白细胞数/L=4个大方格内白细胞总数*10*20*106/4 即4个大方格内白细胞总数*50*106=白细胞数/L

  6.结果输入上海新和中文操作系统打印报告。

  九. 参考范围:

  成人:  (4一10)X10*9/L

  儿童:  (5一12)X10*9/L

  新生儿:(15—20)X10*9/L

  十.注意事项:

  1.采血时不能挤压过甚,因此针刺深度必须适当。

  2大小方格内压线细胞应按数上不数下、数左不数右的原则进行计数。

  3稀释液要过滤,小试管、计数板均须清洁,以免杂质、微粒等被误认为细胞。

  4.一些贫血患者血液中有核红细胞增多,影响白细胞计数,应校正除去。

  校正公式:  白细胞校正数=X·100/100+Y

  X=未校正前白细胞数;

  Y=在分类计数时,计数100个白细胞的同时计数到的有核红细胞数。

  5.计数时,两次重复计数误差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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