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试”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两票制
记者21日从省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借鉴各省先进经验,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省卫计委联合省医改办、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实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两票制的通知》,规定从4月30日起,黑龙江省首批检验结果互认118家试点医疗卫生机构要率先实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两票制,并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两票制,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两票制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及供应保障工作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购销行为,降低虚高价格,保证检验质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推行检验检测试剂两票制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试剂采购及配送管理,净化流通环境,提高配送效率,保证检验检测试剂冷链标准统一,确保统一采购和配送工作有序、有效运行,有力推进黑龙江省检验结果互认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两票制是指检验检测试剂从生产企业到经营企业开一次发票,经营企业到医疗卫生机构开一次发票。具体界定为:检验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检验检测试剂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检验检测试剂耗材国内总代理(仅限1家)可视同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试剂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检验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代为销售检验检测试剂,可视同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试剂经营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检验检测试剂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或临床必须但使用量较小的检验检测试剂,可不实行两票制。
同时,检验检测试剂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检验检测试剂经营企业配送,医疗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条件对经营企业进行遴选。
通知要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及省直医疗机构要将遴选的检验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分别报省卫计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其它医疗机构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两票制,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两票制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及供应保障工作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购销行为,降低虚高价格,保证检验质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推行检验检测试剂两票制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试剂采购及配送管理,净化流通环境,提高配送效率,保证检验检测试剂冷链标准统一,确保统一采购和配送工作有序、有效运行,有力推进黑龙江省检验结果互认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两票制是指检验检测试剂从生产企业到经营企业开一次发票,经营企业到医疗卫生机构开一次发票。具体界定为:检验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检验检测试剂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检验检测试剂耗材国内总代理(仅限1家)可视同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试剂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检验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代为销售检验检测试剂,可视同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试剂经营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检验检测试剂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或临床必须但使用量较小的检验检测试剂,可不实行两票制。
同时,检验检测试剂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检验检测试剂经营企业配送,医疗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条件对经营企业进行遴选。
通知要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及省直医疗机构要将遴选的检验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分别报省卫计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其它医疗机构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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