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后,一线医护不再奖励?官方发文明确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发文——“ 对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开展及时奖励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决策部署,弘扬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在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新征程中奋勇争先、担当作为、建功立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文件要求,决定对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开展及时奖励工作。
一、奖励范围
在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和集体;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二、奖励条件
三、奖励程序
四、奖励名额
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及时奖励的比例(名额)应当向基层事业单位倾斜,向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倾斜。对管理五级岗位及以上人员从严控制。及时奖励总数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筹确定:
全省拟奖励个人记大功共100人,个人记功共500人,个人嘉奖共5000人,全省拟集体记大功共50个,集体记功共300个,集体嘉奖共1000个。
五、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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