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卫生技术人员也做检验?检验真不是谁都能做的

检验视界网综合采编自爱上石家庄、卫生监督观察 2023-07-19

据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卫生健康局7月11日公布的“石裕卫医罚决字﹝2023﹞第H1-015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石家庄复明眼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第二章第七节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企查查网站显示,石家庄复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光磊,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8MA09ME3456,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经营范围包含:医疗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验光配镜;医疗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去年,检验视界网曾经报道:

2022年4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卫生监督员到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医美专项检查,首先查看了该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有效期限均符合规定的范围。从表面上看是一家合法医美机构。接着卫生监督员又对病历进行抽查,发现3份病历中,2份均附有“某医院美容诊所血常规检验报告单”、“传染病四项检查报告单”、“凝血三项检查报告单”检测者同为一人张某。卫生监督员对此产生了疑惑,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是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并没有“检验科”,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带着疑惑,卫生监督员找到了“检验科”,房间内摆着XX公司生产的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一台,与该机器连接的电脑UT-Lis应用程序中,查到了2022年1月至4月的患者检测记录6条;自动血液凝固分析仪一台;乙肝五项检测卡3支、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12支、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15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试剂盒8支等。这自己创办的“检验科”,那会还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涉及到传染病检查的案件,卫生监督员们对此高度重视,严查严办。同时对于检验员张某也开展了调查,得知由于经营状况不好,该单位没有聘请专业的检验人员进行检测,把“想着不复杂的检验工作”交给一名仅仅入职个把来月的护士独立完成。经调查,该诊所于2022年1月初至4月19日超核准登记诊疗范围,并且聘请未持有检验专业资格证书的张某开展临床血液、体液检查,收取检查费用共计1080元。

最后,该诊所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临床血液、体液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使用执业护士张某从事临床血液、体液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合并给予该诊所“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该诊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完全履行了处罚,并及时整改。该行为发生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改之前,新修定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1日实施,之后发现的类似违法行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10万元的处罚。

反对 0 收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