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无证人员做检验,“检验人的活,是个人就能干”?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惠市卫行处医罚〔2023〕20号)显示,惠州致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医学检验科从事检验工作,被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的情况可以说是屡屡发生:
7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卫生健康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公示显示,石家庄复明眼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处以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去年4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卫生监督员在对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医美专项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核准登记的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之外还提供血常规、凝血三项、传染病四项等多种医学检验服务。
而该诊所的所谓“检验科”,就是一个随意摆放的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自动血液凝固分析仪等仪器和试剂的房间,甚至都没有聘请专业的检验人员,而是交给了一名仅仅入职数月的护士独立完成。
最终,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临床血液、体液检查的行为给予该诊所“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面对任用无证人员做检验这一乱象,检验人同样无奈,而这也反映出了我们检验人的尴尬处境。
任用护士,甚至是非卫生技术人员做检验,不外乎是认为检验工作很简单,谁学一学都能做。而这也恰恰是大部分非专业人员对我们和我们工作的认识:不过是操作仪器罢了,并不需要专业人员,即使是其他专业的人也能做。
如果在疫情之前,大家对检验科和检验人有这样的误解,其实我们还能理解。可如今如果还是这样“看轻”检验科和检验人,就万万不该了。
更何况,任用非专业人员做检验,应该是在招不到检验人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才会采取的下下策,当然也是违法且不应该采用的。可现实却是,一面是聘用非检验人员做检验,一面是大批的检验人找不到工作。
图片来源:丁香人才
也有众多检验人在留言中表示了当下检验人找工作的不易:
从卫生资格考试难度的提升,到国家政策中屡屡出现检查检验之类的关键词,都能看出相关卫生部门对检验工作的重视,这其实也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检验科和检验人的重要性。
各位检验人,对此你们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我们一起分享讨论。
内容来源:医学检验沙龙
图片来源:veer、ibao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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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