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有更新

中国医学论坛报 4136 2012-06-25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6月7日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5日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规定,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三级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开展自体输血技术,提高合理用血水平,保证医疗的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提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血站负责互助献血血液的采集、检测及用血者血液调配等工作。

(摘自卫生部官方网站)

沪冠心病防治联盟(杨浦站)在新华医院启动

本报讯 6月12日,由上海卫生工作者协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协办的上海冠心病防治联盟(杨浦站)启动大会召开。

近年来,上海市冠心病发病率及致死率呈逐年增长态势,防治现状堪忧。防治联盟旨在搭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心血管专科的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如何建立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的伙伴关系,如何畅通双向转诊渠道,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反对 0 收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