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护管理程序

检验在线 2010-11-29

  1、目的

  规范和保护检验科所有信息的管理,确保机密信息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有信息(包括病患者信息、检验结果、文件资料等)。文件保护、计算机信息保护参见《文件编写与控制管理程序》、《计算机系统管理和数据控制程序》。

  3、职责

  3.1检验科主任负责信息的管理。

  3.2质量监督员监督信息管理的落实情况。

  3.3全科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程序。

  4、工作程序

  4.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患者应当知道所收集的信息和收集目的。

  4.2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并可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3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或负责医生提供。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知患者本人。

  4.4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凭诊疗卡和收费明细单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医师。当如患者同意或者法律要求时方可报告给相应的其它方。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4.5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于申请检验以外的目的。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4.6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实验记录、供应商资料、检验科账目、财务、资源管理、评审、人员管理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其用。科行政秘书、科教秘书、文档管理员、资料保管员、试剂保管员及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应妥善保管好科里的一切资料,严禁任何违法活动。

  4.7通常实验室记录可向以下对象开放:

  a)检验申请人员;

  b)患者(通常要通过负责医生进行查询);

  c)履行职责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d)其他被授权的人员。

  注:实验室以外的人员只能查阅其密切相关个人的实验室记录。

  5、支持性文件

  LAB-PF-001《文件编写与控制管理程序》

  LAB-PF-002《计算机系统管理和数据控制程序》

  LAB-PF-031《结果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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